
經銷商






經銷商權益
- 享有與工廠相同價格的零售與批發銷售權利。
- 透過推薦加盟銷售可獲得一定比例(%)的分潤。
- 在公司規定的數量及運輸方式條件下,可享有物流中心價格供貨。
經銷商申請條件
- 必須已經是該產品的加盟主。
- 須通過公司評估,符合經銷商資格標準。
- 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,並熱愛銷售工作。
訂購與運送條款及條件
- 商品種類及數量規定
– 經銷商每次訂購僅能訂購同一種商品,且須依公司規定的數量**訂購,不可多訂、少訂或混合其他商品。 - 運送規定
– 外府地區僅能透過火車站領取商品,不接受其他運送方式。
– 客戶須提前告知公司,商品到達時方便親自前往領取的鄰近火車站名稱。
– 公司保留指定配送時間及方式之權利,任何情況下皆不提供其他配送方式。 - 訂購週期規定
– 訂購須至少提前2-3天下單,不得依一般商品週期訂購。 - 取消規定
– 公司保留立即將供貨價格調整為一般價格之權利。
– 適用於客戶無法遵守公司於第1-3項所規定條件之情況。
– 例如無法依公司指定方式領取商品,或無法依規定數量整箱訂購同一種商品。
備註
** 心形炸冰淇淋 420顆/箱、珍寶炸冰淇淋 320顆/箱、麻糬冰淇淋 640顆/箱、烤棉花糖冰淇淋 320顆/箱(不可加入其他種類商品或混合訂購,不可訂購少於或多於此規定數量。)
- 在公司規定的運送條件下,享有物流中心特別供貨價格。
- 可獲得加盟銷售一定比例(%)的分潤(僅限直接與經銷商聯繫者適用)。
- 獲得負責該區域展店擴張的管理權限(僅限直接與經銷商聯繫者適用)。
- 獲指派為該加盟品牌之物流中心。
備註
- 若經銷商無訂貨紀錄或月訂貨金額低於10,000泰銖,公司可隨時終止經銷商合約。
- 第2-4項之權利,僅限(直接與經銷商聯繫者)享有。
- 經銷商將獲得分潤(%),並僅獲授權銷售商品予直接與經銷商聯繫之合作夥伴。


















